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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美好的仗剛開始 >
< 呂秀蓮籲女性E化、學英文 共同建立兩性共和時代 >
< 兩性工作平等法明上路部分學者認宣示意義大 >
< 兩性工作平等法上路 相關法規知多少? >
< 兩性工作平等法3月8日上路 千萬受僱者受惠 >
<大眾的偷窺結束了嗎? >
< 激情光碟/學者:性愛事件也能報導 但媒體應注意社會責任 >
< 破獲本土自拍性愛網站 >
< 春節前後 家暴案件增三倍 >

 

 

 



http://www.ettoday.com/2002/03/07/703-1272512.htm

「兩性」美好的仗剛開始

2002/03/07 19:33

 黃曼瑩

2002年婦女節對全台婦女來說,意義深遠,歷經婦女團體12年辛苦推波助瀾,「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將在今年3月8日三八婦女節當天正式實施,對於全台婦女同胞來說,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美好的仗才剛要開始。直到如今,「兩性工作平等法」仍無法脫離「政治角力」產物下的陰影,無論是否曾到政治妥協,該法究竟對婦女有否實質保障,還有待日後考驗。


「兩性工作平等法」從提案到立院三讀通過,以及正式立法實施,可說是歷經滄桑,不但初期遭到公部門與企業界強烈反對,使得該法不但創下協商次數最多的立法紀錄外,也具有多項歷史意義,包括該案是由民間團體第一個提出送進立法院的法案、第一個召開公聽會的法案,以及該法推動橫跨戒嚴及解嚴年代等,也是第一個性別平等法案,該法從橫生波折,到官民攜手推動由,過程的確可歌可泣、令人動容。

「兩性工作平等法」得以上路實施,得歸功於是民國79年由婦女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等結合專家、學者,提出第一版「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交由當時在野黨立委葉菊蘭提出後,竟遭到企業界反對,行政院遲遲不提出相對政院版本,婦女團體因此透過立委陸續提出其餘修正版本,直至88年間該案才真正於立院展開立法協商。

該法精神在於保障女性勞工權益,尤其在育嬰、陪產、托兒設施等,都有進步的規定。依照新法,含軍公教在內的1千多萬名受僱者,依法有免職場性騷擾及性別歧視的權利,女性受僱者每月得請一天的半薪生理假,男性受僱者則可有2天的有薪陪產假。30人以上單位,男女受僱滿1年都可請最高2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但要提出配偶就業證明。

為爭取婦女權益,婦女團體從提案到立法,一路走來,歷經艱辛,婦女團體眼見即將正式實施,也不敢侈言「美好的仗已經打完」,因為至今該法嚇壞不少企業主,有的企業索性表示,會考慮多錄用未婚女性,有企業也表示考慮申請大量外勞以代替已婚婦女,甚至有的企業因而表態今後不雇用女性。

如何監督或協助政府及企業落實執行「兩性工作平等法」,似乎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該法能否名實相符,有賴企業主明確認知,該法並非製造勞資對立,也不會增加企業成本,只要企業主多一份體貼包容的心,資方與勞方,就有機會達到雙贏的局面,讓企業更加鴻圖大展,而勞方也得到既有的報償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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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2/03/07/91-1272487.htm

呂秀蓮籲女性E化、學英文 共同建立兩性共和時代
2002/03/07 19:16

 台北訊

副總統呂秀蓮7日參加在暨南大學舉行的2002婦女節「台灣婦女人權發展與弱勢婦女關懷」的國際會議,並以「新女性新天空」為題發表演講。呂秀蓮提出3項建議,做為提升婦女地位的參考,包括在決策領域爭取一席之地,加強經濟能力,資源開發、運用與分配的全面介入以及人間價值的重整。


長期致力女權運動的呂秀蓮在演講一開始,即對與會的大多數女性說明婦女節的由來。呂秀蓮說,經過92年的努力,終於陸續聽到女性的聲音,只要努力,一切都不算太晚,而目前國內女性受高等教育、投入就業市場以及參政的比例,這些數字令人欣慰,但背後卻是心酸、血淚交織。

呂秀蓮也說,當前我們面對的不只有政治、經濟的土石流,女性更應關心文化、道德的土石流,女性不能只爭權力,不妨運用女性的天賦、魅力,努力建構新社會,否則永遠只是第二性。

呂秀蓮並以自己為例表示,他打破傳統進入總統府,有人無法習慣,引起爭議,還好已經習慣一路披荊斬棘,還好已經穩定。她同時質疑,女性閣員遭受異樣眼光相關問題。

呂秀蓮在演講最後也希望女性不僅要順應時代潮流,還要搶先一步,所以女性一定要先E化,學英文,不要以性別、年齡做藉口,才能讓台灣從邊際的海島躍升世界舞台,建立兩性共和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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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2002/03/07/leisure/cna/3109558.html

兩性工作平等法明上路部分學者認宣示意義大

  ︵中央社記者董蕙芳台北七日電︶破除禁孕條款等陋規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在三月八日婦女節實施,面對此一攸關全國婦女同胞權益的法案,部分學者專家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相當複雜,牽涉範圍廣,現階段實行有很大困難處,應該是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意義。

  台灣大學婦女研究室婦女與性別研究組組長林維紅表示,這幾天企業詢問有關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電話不斷,都是憂心此一法案可能對公司企業的影響,會真正落實的情況需要時間觀察;她說,尤其兩性工作平等法是相當複雜的法案,牽涉範圍相當廣,需要長時間的探索,匆匆上路恐怕績效難以顯現。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玉瑕指出,明天即將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沒有特別的意義,宣示的意味大於實質會產生的效益,尤其法令﹁急就章﹂,有多少人敢在企業身先士卒的使用這些條款?所謂未婚懷孕、生子可申請留職停薪等規定,又真的有幾個企業願意真心配合?要研究的細節還有太多,目前就開始實施,效果不大。

  中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周雅容說,這根本是三月八日婦女節媒體炒作的新聞議題罷了,兩性工作平等法相當複雜,要仔細探討深究其中的問題癥結,而非報導及關注表面的情況,短時間就宣佈實施,恐怕個人及企業都需要再教育,否則兩性工作平等法只淪為表象。9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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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2002/03/07/polity/udn/3109574.html


兩性工作平等法上路 相關法規知多少?

  聯合新聞網

  為了保障兩性工作權平等,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的精神,兩性工作平等法將於三月八日正式實施,udnjob.com人事線上特開闢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法案內容及相關施行細則等附屬法規,有意了解本法之企業及勞工可至http://udnjob.com或http://www.cla.gov.tw瀏覽。

  人事線上總經理沈瑋指出,目前企業普遍關注的問題包括:女性員工全勤獎金制度是否必須調整、性騷擾防治措施如何實施、僱用員工兩百五十人以上企業如何提供員工托兒措施、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能否招募定期契約人力等項。勞委會目前已在網頁上提供「兩性工作平等法問答集」文件,可以解答大多數僱主及勞工的問題。

  人事線上指出,過去許多人誤會兩性工作平等法是為女性專設,其實以哺乳時間而言,如有男性員工必須哺育幼兒,一樣可以享有每天兩次各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因為哺乳的需要,各政府機關總務部門最近也必須為家有幼兒的員工,提供方便哺乳的空間(哺乳室)。這和當年各機關紛紛僱工設置無障礙設施、方便殘障民眾洽公情形,十分神似。

  至於兩性工作平等法中給予男女員工都有留職停薪兩年的育嬰假保障,也有部分企業表示將不擔心造成經營困難,主要原因在於現在工作難找,若員工要請育嬰假一定會再三斟酌考量,同時一旦請兩年育嬰假之後重回職場,工作內容及性質一定有所不同,是否要重新累積經歷,以目前大環境來說,上班族更應三思而後行。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後,有部份人士認為企業將緊縮對女性員工的僱用,女性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人事線上認為,新法實施後,任何工作除非能證明非男性或女性勞工擔任、否則無法完成,都應對男女兩性求職者開放。近日也已有多家企業人資主管表示,女性是國家重要的人力資源,不會因為新法而因噎廢食、從此捨女性不用,女性只要發揮所長、在工作上善盡職守,未來發展依舊無可限量。

  人事線上網址http://udn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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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2/03/07/91-1272562.htm

兩性工作平等法3月8日上路 千萬受僱者受惠

 2002/03/07 19:44

 記者林紹琪/台北報導

3月8日國際婦女節,兩性工作平等法正式上路,為台灣職場建構更為平權的工作環境。無論男女勞工均適用性騷擾防治、扥兒設施、育嬰留職停薪﹔女性勞工每月還可請1日生理假、流產假以及每日2次的哺乳時間,男性勞工則有2天的陪產假﹔30人以上單位,男女受僱滿1年都可請最高2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但要提出配偶就業證明。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可望打破過去單身、禁孕條款陋習,計有含軍公教在內的1000多萬受僱者可以受惠。


兩性工作平等法中重要規定如下:

一、30人以上事業單位必須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等辦法。除此也應訂定申訴及懲戒處理準則、兩性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等,同時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的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申訴應自提出起3個月內結案。

二、250人以上事業單位必須成立托兒設施。扥兒設施及扥兒措施以收拖未滿12歲的受顧者子女為對象﹔如果新建可補助設備費用100萬,已設置者可獲30萬補助。

三、育嬰假&育嬰津貼。家有未滿3歲子女勞工,得請併計2年的育嬰假,每次申請不得少於6個月,且不限婚生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與養子女都可以申請育嬰假。此外,雖然政府有意發放育嬰津貼,但鑑於目前財政困窘,育嬰津貼暫無著落。

四、生理假。女性勞工每月得請一天生理假,視為病假規定辦理,因此不影響出勤與考績紀錄。

五、陪產假。男性勞工有2日的陪產假,以分娩當日及前後2天為請假基礎。

六、流產假。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週﹔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給予產假1週﹔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給予產假5日。

七、家庭照顧假。勞工一年度裡有7天家庭照顧假,視為事假規定辦理。

八、哺乳時間。子女未滿1歲勞工,每日有2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時間。

九、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受僱者或求職者向法院提出訴訟,將可獲相關補助,個別申請者每一審最高補助4萬元,全案補助合計不超過12萬,共同申請者每一審最高補助6萬,全案合計不超過18萬,申請保全程序者最高補助3萬,申請督促程序者最高補助1萬,申請強制執行程序者最高補助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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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2/02/07/10462-1260964.htm

大眾的偷窺結束了嗎?

 2002/02/07 15:51

 羅雨恆

讓璩美鳳成為國際知名人物的偷拍案,司法偵查動作已告一段落,但是璩美鳳的新書「懺情錄」出版了,偷拍照片、影片仍在網路上流傳,偷拍已成為東南亞、美國地區的熱門商品,民眾對璩美鳳的窺視仍未停止。


全案之所以從璩美鳳個人的隱私,發展為全球網友瘋狂蒐尋的主要原因,其實就是民眾對女性政治明星的窺視慾望。

可悲的是,鬧得滿城風雨的偷拍案,在檢方偵查的認定上,犯罪動機居然只是蔡仁堅為了監控親密愛人的一舉一動,和郭玉鈴對於璩美鳳的嫉妒之心,可惡的是,「獨家報導」居然還以新聞自由為名,以買雜誌送光碟的手法散佈偷拍光碟,把璩美鳳的私生活當成商品,讓全國民眾得以用最輕鬆的方法,窺視璩美鳳最私密的生活。

網路,也是璩案的共犯之一,不論你人在何方,不論你使用何種語言,只要你輸入「Chu Mei-Feng」,你都可以用十指和眼睛,覽遍璩美鳳的身體,於是璩美鳳的隱私,成為一片10元美金,可郵購、可殺價的商品。

只是,全國民眾的窺視並沒有打倒璩美鳳,她挺身而出,控告往日的親密愛人和閨中密友,將眼淚和她的敏捷結合,透過法律為自己找回公道,也將自己的心情整理成書。

只是,大眾對於璩美鳳的偷窺仍未結束。

東森新聞ET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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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1/12/28/10462-1237727.htm

激情光碟/學者:性愛事件也能報導 但媒體應注意社會責任
 2001/12/17 16:27

 記者紀麗君/台北報導

針對坊間媒體打算疑似璩美鳳被針孔照相機偷拍的性愛過程燒成光碟,以隨書附贈的方式「分享」讀者,讓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劉新白17日表示,天下沒有不能報導的事件,只是不需要有聞必錄,尤其他強調,「社會已經夠亂了,媒體還需要這種花邊新聞來炒作購買率嗎?」


劉新白說,目前璩美鳳本人沒有承認被偷拍的人就是她,在無法判定真假的情形下,媒體必須小心應對,有可能會被有心人操弄,也許因為有心人的想要傾洩對璩美風的不滿而故意散發針孔攝影機的偷拍內容,而且,不斷的向媒體影涉被偷拍者就是璩美鳳。

他分析,這個偷拍事件就像是一些網路上流傳的裸照事件一樣,一對原本是濃情蜜意的情侶,後來卻因為鬧翻了,男方就把女人的裸照或拍攝的內容公布在網路上,足見女孩子應該小心「郎心變狼心」的時
候。

尤其,他認為,任何事件都可以報導,只是媒體必須對報導內容有所選擇,而不是有聞必錄,當然,偷拍內容媒體也可以報導,只是角度的拿捏應該要有社會責任,例如朝向無辜女性不要輕易受騙的角度來報導,在報導這種事件時切忌渲染,感覺上像是先把事件的女主角栽在特定的人身上,等到事件澄清時,若一切是錯誤的時候,再簡單的向受傷者道歉,事實上這樣的做法是極不公正的。

他認為整個事件就是花邊新聞,與其他社會的重要新聞比起來,這樣的新聞不一定有值得報導的地方,再者,女主角並不是在大馬路上與人做愛,她尚未結婚,有資格與別人做愛,再者,她沒有脅迫別人與她做愛,實在沒有報導的價值。


之前,是因為蔡仁堅、郭玉鈴的私慾,大眾得以藉由偷拍、竊聽器材,在璩美鳳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況下窺視璩美鳳。

現在,則是經由璩美鳳的口述和文字,在她同意的情況下,用一種神秘的眼睛,繼續窺視著璩美鳳。

東森新聞ET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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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31  中時晚報

破獲本土自拍性愛網站

吳俊陵/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九隊上午偵破國內首樁大型「台灣本土辣妹自拍俱樂部」網站,逮
捕主嫌李明弦等三人,警方指出,嫌犯販賣標榜台灣辣妹自拍性愛、虐待VCD、
色情圖檔,為了取信客戶還利用國人熟悉的三家知名報紙、雜誌、五百元鈔和阿
扁競選總統時的競選標誌,放置在自拍和性交照片旁,吸引網友上網下載和購
買,警方初估,李明弦等人已牟利數百萬元,客戶層遍及歐、美、日等國家。

警方從李明弦等人具黑道背景,且十餘名性虐待女主角呈現昏迷,近似殘酷
SM痛苦掙扎的表情,並有本土女童和未成年少女的性愛猥褻光碟等情節研判,
警方高度懷疑這個犯罪集團幕後有幫派操控脅迫被害女主角和女童從事性交、虐
待拍攝的不法情形,上午警方首度以暴力組織犯罪、妨害風化等罪嫌將李嫌等人
移送台北地檢署,並擴大追查幕後黑道犯罪集團。

警方是在昨天跟據線索,前往三重地區一家電腦網路公司內破獲李明弦犯罪
集團,起獲大批網頁色情照片及公司帳冊,李嫌一度否認涉案,並推稱這批本土
是另名男子交與他的,並不是他主導設計拍攝,而到案的張姓、廖姓工程師則坦
承替李嫌架設網站營利,辯稱不知情自拍照片和色情光碟來源。

不過,警方從自拍照片中發現,部份被害人係遭到繩索綑綁手腳,再以異物
塞入下體,手法殘酷近似SM性虐待手法,而被害人臉部並以模糊處理,警方懷
疑被害人神情痛不欲生,恐遭人脅迫從事性交拍攝,而扣案的光碟中更有女童的
性交照片。


此外,根據法務部矯正司兩年來,統計之家暴案件服刑人顯示,再犯率有
三成五。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指出,國內家暴案件多重視加害人精神與藥
物鑑定;然許多加害人的犯罪原因,不是因精神異常或嗑藥引起,所以許多加
害人並沒有受到制裁,再犯率自然高。這是相關單位必須即刻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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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1  中國時報

春節前後 家暴案件增三倍

蘇郁凱/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女警隊指出,春節期間家暴案是平時的三倍,台灣地區每四到
七位婦女,就有一位曾遭先生虐待;施暴者很多都是高學歷、事業成功的人士。
此外,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受虐個案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指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並非都是女性,越來
越多男性也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目前約佔家暴事件的五%左右。日前,北
市一名劉姓婦人因長期酗酒,動不動就對丈夫與小孩拳腳相向,丈夫遂向法院
申請保護令。又如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因常需應酬,妻子揚言,要趁他睡覺時,
割掉他的命根子,丟入馬桶沖掉。他因此長期失眠,不得不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尋求一絲安全感。
根據統計,台灣平均每天有二百多人因家庭暴力向相關單位求助;法院每
一小時至少發出一件保護令,可見家暴問題的嚴重性。針對國內家庭暴力成因,
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婦女遭到家暴的情況,以不願意配合性愛姿勢為
大宗。家庭經濟因素亦佔一大主因。而家暴案件通常會衍生出虐童事件。

八十八年六月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後,有關家庭暴力案件的諮詢專線
件數共約十七萬件,由警察、醫院等相關單位通報的件數約六萬件。八十八年
來因家庭暴力被判刑的加害人,有百分之五十犯下嚴重的殺人、傷害與妨害自
由等罪行,問題相當嚴重。

雖然「家庭暴力防治法」能激起受害婦女勇於出面的念頭,也對受害人與
加害人處遇有較明確的規範,然對於執法人員的配套措施卻未能有進一步規定。
且警方對於執行家暴法的觀念也有落差,並沒有把家暴案件當成重要案件處理。
且各警察單位的家暴官有的還必須兼辦其他業務,談不上所謂的「專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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